消息,近日,东莞市塘厦佳豪百货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30日,该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孙旭威(19110052156)、赵向光(19110052170)等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商业街北100号1栋1单元201室,向现场负责人叶佳玲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检查上述经营场所,现场查获双喜(硬经典1906)、白沙(精品二代)、红塔山(硬经典100)等11个品种合计120条卷烟。据现场负责人叶佳玲称,涉案卷烟属于陈臣所有。陈臣持有该专卖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1114624),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塘厦佳豪百货店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构成了xxxx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一、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330元5%的罚款66.5元;二、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违法销售的卷烟总值15160元45%的罚款6822元,并对非法销售的卷烟113条予以公开销毁;三、取消陈臣经营的“东莞市塘厦佳豪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塘厦佳豪百货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7DEXCXF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陈臣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5-060号违法行为类型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事实2024年5月30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孙旭威(19110052156)、赵向光(19110052170)等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商业街北100号1栋1单元201室配资查询平台,向现场负责人叶佳玲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检查上述经营场所,现场查获双喜(硬经典1906)、白沙(精品二代)、红塔山(硬经典100)等11个品种合计120条卷烟。据现场负责人叶佳玲称,涉案卷烟属于陈臣所有。陈臣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1114624),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处罚类别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处罚内容一、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330元5%的罚款66.50元;二、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违法销售的卷烟总值15160元45%的罚款6822.00元,并对非法销售的卷烟113条予以公开销毁;三、取消陈臣经营的“东莞市塘厦佳豪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罚款金额(万元)0.68885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1114624)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2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